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3月12日-2020年3月14日。
电话:0379-67777565 通讯地址:偃师市商都东路68号偃师市环境保护局(471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特种设备研发中试基地项目 |
偃师市翟镇镇宁南村 |
洛阳八方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40493平方米。主要完成塔吊等建筑机械新产品批量投放市场前的相关研发中试工作,同时兼顾部分转场塔吊检查维修。 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等。主要设备有应力应变测试仪、计数器、千分尺、游标卡尺、钢卷尺、喷漆房、抛丸机、锯床、气割、二保焊机、手工电弧焊机等。 项目总投资约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3.75万元,占总投资的0.11%。 |
1、废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喷漆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收集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收集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喷枪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水性漆调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绿化和附近农田施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